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新版已由中国足协正式推出,该准则取代了先前的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(2024年版)以及《中国足球协会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工作规则(试行)》(2018年版)。

自本版起,“行为规范”正式更名为“行为与道德规范”,将道德和足球诚信纳入了纪律约束的范围。

管辖范围已从仅限于中国足协监管的足球赛事活动,拓展至涵盖所有可能损害足球诚信与名誉的非比赛相关场外行为,标志着管辖权边界的根本性转变。

鉴于足球组织架构及制度变革的最新进展,本文将对“纪律委员会”的名称进行统一更改为“纪律与道德委员会”,同时将“会员协会”的称谓统一调整为“会员单位”。此外,为与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保持一致,特增设“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独立执纪”的相关规定。若会员单位的自订准则与上述准则存在冲突,则应以本准则为最终执行标准。

修订后的处罚条款进一步细化和扩充:根据第七十三条《对公平竞赛精神的严重违背》,新增了对假赛和赛事操控的界定,并将对个人或团体违规行为的处罚及俱乐部连带责任明确分开;而第七十四条《关于不正当交易的行为》中,加入了行贿、受贿、介绍贿赂、违规赠与和接收礼物、非法接受投注以及违规收取佣金等新的违规行为类型。

近日,教育领域的惩戒措施得到丰富,包括对违规行为的多样惩罚手段;会员协会实现了对其纪律惩戒的全国性推广,确立了全面的执行流程;官方平台上公示的处罚即视为正式送达;此外,针对场外不端行为的底线规定也被纳入其中。

剥夺了集中实施罚金的权限,并摒弃了违反职业足球联赛场馆规定的附加条款,以及关于《罚款额度可灵活增减》和《处罚最长可达五年》的规定上限。

(附图展示了通过人工智能辅助整理出的两版准则变动详细信息,以供参考。)